广西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立足属地资金分配、管理过程、使用实际,“三个聚焦”扎实推进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消费品以旧换新方向)重点绩效评价。
一、聚焦高位统筹,筑牢评价组织根基。将组织保障与前期准备摆在重要位置,围绕“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系统部署,从建强队伍、深研政策、精细谋划到部门协同一体推进,为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筑牢坚实根基。一是坚持科学引领,压实组织根基。抽调局内精干力量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评价工作提档升级,组织召开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座谈会,邀请自治区财政、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会。通报评价工作总体安排与时间节点,解读指标口径与评价方法,听取各方关于资金管理使用、补贴兑付、风险防控的意见建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评价推进机制,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凝聚共识、夯实基础。二是深学细悟,夯实业务根基。系统研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实施方案,精准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补贴品类与兑付流程,吃透指标口径、明晰标准尺度,切实增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三是精心谋划,明晰实施路径。严格对标财政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广西资金分布与管理特点,研究制定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细化评价内容、覆盖范围、实施方法与时间安排,明确资料报送、现场核查、报告编制各环节工作标准;科学抽选具有代表性、问题线索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现场评价,做到点面结合、有的放矢,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全面、推进有据可依。
二、聚焦穿透核查,做实现场评价质效。评价工作坚持向一线延伸、向深处发力,以全链条视角和多元方法穿透资金末梢,把“合规性检查”与“绩效性评判”结合起来,确保评价结论可核查、可追溯、可支撑。一是锚定“四维度”综合评价。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对资金从分配下达、兑付管理到消费拉动的全链条开展评价,既看资金“有没有花出去”,更看“花得准不准、效果好不好”,推动评价由“合规性检查”向“绩效性评判”深化。二是运用“五方法”核实实情。综合运用资料溯源、座谈访谈、实地核查、大数据监测、问卷满意度等方法:对资金拨付凭证、补贴台账逐项梳理、层层溯源,核实资金流向与兑付真实性;深入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踏勘;依托大数据比对识别异常兑付;面向消费者与参与市场主体开展满意度调查,打通绩效评价联系群众的“连心通道”。在指标层面,重点审视资金下达与分解是否均衡有序、补贴兑付是否合规真实、各品类补贴及时度与准确度、消费拉动与产业转型效益,以及群众与商户满意度等核心内容,坚持用数据说话、用事实佐证。通过构筑“数据比对—异常预警—实地核验”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锁定疑点线索,确保评价视线触及资金使用的“神经末梢”和项目管理的“隐蔽角落”。三是紧盯风险点靶向发力。聚焦骗补套补、产品质量与价格监管等关键环节,重点核查虚假交易、重复申领、先涨价后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地方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完善资金使用计划,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和政策红利。
三、聚焦闭环管理,强化结果运用整改。坚持“评价不是终点”,推动问题整改与结果运用同向发力,切实把评价成果转化为提升资金管理效能、完善政策机制的实招硬招。一是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做到销号管理、闭环落地,坚决杜绝“一评了之”。二是强化评价成果转化,及时梳理汇总评价成果并报送财政部,及时向自治区主管部门通报市、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后续资金下达实质性挂钩,倒逼资金使用单位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剖析资金使用低效、地方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对广西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绩效评价工作范式,持续提升财政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