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受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保障系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解读近期出台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报历年发现的问题,为绩效评价审核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解读资金管理办法变化情况。今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结合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住建部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了修订。通过重点解读新办法资金补助方向的变化,即由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转变为重点支持租赁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促进各地准确把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重点和导向。
二、解读新办法绩效评价导向。通过解读新办法资金筹集评价指标,引导各地多方面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参与或者主导实施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解读新办法项目管理评价指标,引导各地建立项目储备库,健全入库项目档案,鼓励各地科学决策,按规划、依计划实施各个项目。通过解读新办法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引导各地从完成任务向精细管理转变。
三、梳理情况通报问题。对2008年以来全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向全区住房保障系统通报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公租房空置闲置多、棚户区改造财政压力大等典型问题和案例,促进提升规范意识,有力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全面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