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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采购2018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3-18 11: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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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18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HW-2022CG0014

项目名称:2018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QQ截图20220322151021.jpg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8日  至 2022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冯海霞 15847303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七马路第三实验小学对面(新城花园九号楼七号楼底商)            

联系方式:袁园0477-3807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园

电 话:  0477-3807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