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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三举措”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2022-03-24 15: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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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山西监管局在财政部统一指导下,认真部署、有序推进,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谋划部署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专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提前统筹部署,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挂帅,业务处室全员参加的评价工作组,下设3个小组,分别开展租赁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方面绩效评价审核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培训学习。结合新出台管理办法并借鉴历年评价经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政策依据、工作步骤、基本要求和结果应用等内容,确保审核工作规范科学。同时,加强培训学习,认真研究文件,逐项分析评价指标,统一审核口径,提升审核规范性。三是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审核工作启动后,山西省疫情开始出现多点爆发的情况。我局对租赁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方面选取的7个地市采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重点审核。主动与省级财政和住建部门沟通协调,掌握全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并及时将全省绩效评价报告、自评表以及佐证资料的报送情况、审核情况、问题建议等反馈相关单位,寻求工作支持,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把控审核要点,提高评价质量

  一是全方位比对核实。通过绩效指标与佐证资料比对,确认指标评价依据是否充分可靠;通过各地市相同项目的数据比对,确认评分分值的公允性;通过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数据和内容的对比,确认本项指标项目安排部署的连贯性;通过随机抽查部分县(区)详细佐证资料,确认各项指标任务是否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沟通反馈。在工作推进中,针对发现的佐证资料不全、评价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直接对接基层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补充说明相关情况和佐证资料,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审核成效。三是客观真实评价。通过对自评资料分类整理,认真审核并细致分析,全面掌握资金拨付、项目执行、政策落实、实施成效等情况。对审核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共同研讨交流,结合实际情况出具客观完整的评价结论。

  三、分析存在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为规范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我局将审核和调研工作相结合,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一是客观分析问题。对照财政部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在报告中如实反映扣减因素和相应的扣减分值。同时,对扣减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找出病灶,从制度层面查找问题成因,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财政部提出政策完善建议,为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住建厅等部门沟通,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并提出进一步压实绩效主体责任,强化自评约束机制的建议,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延伸至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