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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做好“牵头雁”当好“协调员” 扎实推进林草生态保护资金绩效评价

2022-08-30 1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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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要求,河北、山西、浙江、甘肃等19家监管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驻地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和国家公园补助)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甘肃监管局作为牵头监管局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牵头责任,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组织准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化对绩效评价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始终,充分认识加强林业草原保护修复,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力求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部署细化落实到位,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局党组研究部署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成立绩效评价工作调研组,由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聘请专业的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参与此次工作,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编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三是开展现场调研,科学确定指标体系。赴林草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地开展现场调研,以客观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原则,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益及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圆满完成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明确了对象、范围、内容、指标和评价方法,制定了评价工作步骤,科学安排了评价时间流程,确保绩效评价可以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情况,为财政部安排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牵头作用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涉及20个地区和2项转移支付资金,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甘肃监管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牵头监管局作用。一是科学编制操作指南,为评价工作提供指导依据。评价开始前,在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编制了工作操作指南,从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4个阶段明确了整体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及实施主体,确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法和流程,形成了绩效评价资料清单、问题及经验做法汇总清单以及绩效评价报告等13个详尽的工作模板,将评价工作具体化,便于各地监管局扎实开展绩效评价,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有序开展。二是及时汇总各省周报,做好解释答疑。工作过程中,每周收集汇总各监管局工作周报,便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及时掌握评价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三是协助组织审理复核,做好汇总工作。评价结束后,协助组织对各监管局绩效评价分报告进行交叉审理,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开展集中审理,统一评价尺度,提高评价质量,为汇总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奠定坚实基础。

  三、做好牵头协调,全程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当好“牵头雁”,及时把握方向。协助配合财政部监督评价加强对各监管局的业务指导力度,起草绩效评价有关情况说明,针对指标体系和实际操作进一步明确细化,疏通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堵点、难点。定期收集整理相关监管局评价问题口径请示,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协助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做好解释答疑。二是做好“协调员”,加强横向沟通。充分发挥好牵头局协调作用,指定专人与兄弟监管局加强协调配合,针对评价重点、难点,及时沟通交流,了解工作进度,动态跟踪反馈,以求信息共享、口径统一,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效率。三是当好“勤务兵”,做好绩效评价的“后半篇文章”。秉承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性、气候性因素,在认真、全面、深入地审核各省份报告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补助资金政策效果、地方先进经验以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完善政策、资金分配提供参考。同时,以此次牵头开展重点资金绩效评价为契机,认真总结归纳好的经验方法,提高工作站位,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