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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强监管 压责任 扎实做好车辆购置税收入 补助地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2022-11-14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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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近期,按照财政部统一工作安排,福建监管局积极开展福建省2021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全面、客观、准确评价资金使用管理绩效。 

  一、把握政策要求 精心组织筹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交通运输深度嵌入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支撑,是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实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研读,领会掌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做好知识储备。同时,细化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内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方式等,向有关部门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对外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下一步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席机制,推进部门协作 

  我局全面细化工作组职责分工,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等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财政部文件精神和绩效评价审核要求,结合直达资金监管等工作,全面梳理资金下达、支出情况,掌握项目开展基本情况。同时,向被评价单位列明资料清单,确定对口联系人员和工作方式,结合绩效自评报告,充分收集基础信息资料,为绩效评价的现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树立工作坐标 明确主攻方向  

  根据全省项目建设情况,选取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的7个项目,范围覆盖4个县区和国家高速公路、国道、危旧桥改造等3个项目类型。评价组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通过核查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两条主线,全面了解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开工时间及实际建设内容,研判是否存在前期准备不足等导致“钱等项目”等突出问题。通过查看会计凭证、银行支付流水、国库支付明细等,核实地方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及资金支出内容等,确保项目资金用得准、用得好。 

  四、落实周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在部监督评价局的指导下,我局及时收集绩效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疑问和重大事项等,尤其注意收集整理绩效评价指标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出现的疑点、难点,形成周报报送监督评价局。同时,根据监督评价局的指导与反馈,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明确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与口径,并利用监督评价局建立的信息交流渠道与兄弟监管局充分交流沟通,相互分享、借鉴经验和做法,有效推动了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