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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审、评、改”同向发力 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管理闭环体系

2023-01-17 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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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监管局在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牢固树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以绩效自评审核、重点绩效评价、督促问题整改为抓手,推动“审、评、改”同向发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绩效评价管理闭环体系。

(一)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审核,推动地方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提升。一是对有关部门评价口径准确性,佐证材料充分性等作出评判,并严格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对自评结果进行核验,对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予以修正。二是关注绩效自评开展过程和质量,如是否按照中央下达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市县是否按要求组织自评,自评数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省级对市县自评是否开展必要的指导等,推动省市县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各自责任。三是注重推动提升认识,对绩效自评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从客观与主观两方面分析原因,提出管理建议,进一步提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力推动从“要我评价”到“我要评价”的转变。

(二)科学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质量过硬。一是以财政部工作方案和操作指南为指针,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对评价对象、方法、程序、选点等作出部署,力求吃准吃透政策,将评价要求落细落实,确保评价方向紧扣政策主线。二是紧扣评价规则,严格按照评价体系、评价要点、评分规则开展评价;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调查问卷、资料分析等,进一步了解掌握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对评价规则统一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的把控,力求各小组间评价尺度掌握基本一致;对政策上难以把握的,及时向部有关司局请示;对情况复杂、分歧较大的,提交评价组集体研讨,与被评价单位充分交换意见,确保评价指标赋分合理,经得起检验。三是坚持“得分有因,扣分有据”,对评价指标得分、扣分事实制作工作底稿,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严格履行复核、审批程序,保证程序完整、公开透明且受监督。

(三)聚焦问题全面整改,推动绩效评价整改提升落到实处。一是抓实整改措施。完成绩效评价后,及时将评价报告抄送省级相关部门,督促及时开展问题整改;财政部印发整改通知后,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动态跟进整改进度;收到整改报告后,对照佐证材料逐一核验,确保具体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关注整改效果。在督促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关注原因是否分析到位,责任是否追究到位,制度是否得到完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对未抽查地区开展自查自纠等,切实提升整改效果。三是注重系统纠偏。全面梳理总结浙江省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专题材料,送省级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系统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