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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扎实开展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2023-03-30 13: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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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困难群众和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切实保障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山西监管局认真贯彻财政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扎实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挂帅,业务处室骨干力量参加的审核工作组,指定专人分别开展租赁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方面绩效评价审核工作,保证审核范围全覆盖。 

  二、制定方案,培训学习。根据财综〔2022〕37号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审核工作方案,明确审核对象、审核范围以及工作安排等内容,细化责任分工,为高质量完成审核工作打好基础。组织参审人员集中学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吃透政策要求、掌握指标内容、统一审核口径,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强沟通,凝聚合力。积极主动向财政部有关司局请示,明确审核范围,确保工作开展准确到位。不断加强与省财政厅以及抽查地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省级和地方报送的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绩效评价自评表以及佐证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将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及时发送相关部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严格把关,统筹推进。按照租赁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指标表内容,逐项审核全省情况。加强对全省绩效自评材料的全面审核,掌握总体情况,重点关注各市自评报告及时性、完整性,全省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等指标情况的完成度,判断是否存在异常。聚焦抽查城市项目进展、资金支出、任务完成情况等,关注市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严把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花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