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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五注重” 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2023-05-17 0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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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通过“五注重”进一步赋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注重全面覆盖。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全面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其中:预算执行中二次分配的项目,要求业务主管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在此基础上对项目的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转移支付补助县区项目,要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汇总报送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确保自评覆盖所有项目、所有单位。据统计,2023年共组织市直321个预算单位对2022年预算安排的近220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转移支付补助县区项目129个。

  注重突出重点。要求部门评价、财政评价更加突出重点项目和政策。部门评价实行清单分类管理,对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要求3年内实现部门评价全覆盖;一般性项目,要求每年随机选择不少于10%的项目开展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由财政部门结合人大、审计等监管部门意见,选择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和政策开展,并要求财政业务主管科室根据日常预算管理情况,明确相关项目在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事项。

  注重多维审核。进一步完善“单位初审、部门复核、财政抽审”的评价结果审核办法。一是单位初审和部门复核要求覆盖所有项目,主要是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核实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佐证材料是否一致,是否如实反映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二是财政抽审要求覆盖所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他项目抽审比例不低于10%,要求先对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核,在确保绩效目标完整体现项目立项意图、绩效指标完整体现项目核心任务及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复核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确保财政复核后的评价结果客观如实反映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注重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除还本付息资金、对外援助(帮扶)资金及中央、省、市确定的涉及民生等特定事项外,评价等级为“差”的政策(项目)一般不得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注重树立模范。除继续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外,2023年更加注重正面激励引导,通过对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评选“优秀部门评价报告”等活动,引导部门和单位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