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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绩效 保安居 ——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综述

2023-12-15 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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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扎实做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监管局)通过创新评价思路,积极谋划评价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菜单式”分解 打牢评价基础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政治保障。“我们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宁波监管局副局长肖维舟表示。

在开展评前准备工作时,宁波监管局认真研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要求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绩效评价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并结合属地实际,科学制定“五定”评价实施方案,即定责任部门、定人员分工、定工作任务、定工作要求、定工作时限。在此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评价工作落实落细、有序推进。

“协同式”推进 拓宽评价途径

面对大量的资金往来和工程项目管理资料,宁波监管局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全面实现评价资料电子化。同时,结合年度地方绩效自评情况复核结果,进一步明确重点抽查区县和重点关注指标,提高绩效评价审核效率。

宁波监管局充分利用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进一步印证评价资料。在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出和效益指标时,利用住建部门的智慧城建平台,调阅重点项目资料,对项目开工时间、改造内容、实际改造户数和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实,多维度佐证自评数据,核实资料及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依托与宁波市财政局建立的联合监管机制,提前与主管部门对接,第一时间督促各区(县、市)相关部门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积极配合开展评价工作,并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一比对,逐项细化自评打分并提供佐证材料,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管理责任和绩效意识,提升评价效率。同时,注重部门间的沟通,及时掌握评价资料准备进度,确保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在收集资金管理指标对应资料的过程中,针对基层住建部门业务、财务人员以及财政部门人员对资金安排情况掌握口径不一,提供的数据存在出入的情况,宁波监管局评价组灵活调整方式方法。协调宁波市财政局统一口径,专人提供资金管理资料,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从预算分配下达到支付至最终收款方进行全流程“复盘”,全面收集资金分配下达时效性,以及管理使用规范性、有效性等情况。

宁波监管局三处处长周大锋认为,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等监督手段,强化跨部门、跨处室的内外联动监管,有助于从纷繁复杂的数据中精准识别异常情况。“此举能够使评价工作迅速抓住重点,增强针对性,大大提高了评价效率。”他说。

“目标化”执行 精准实施评价

在开展绩效评价的过程中,宁波监管局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访谈座谈、资料核实、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方法,并充分利用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成果,围绕目标评进程,围绕进程找偏差,围绕项目验成效,精准实施评价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能有效指导我们对项目效率、效益以及规范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周大锋说,宁波监管局在实施评价时,紧扣财政部下发的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出发,加强案头资料审核,分别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共47项三级指标的完成进度逐一比对,确保佐证资料充分、数据来源可靠、进度分析准确。

对于进度不理想或目标未完成的指标,进一步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深入分析项目执行偏差,分析进度落后及指标未完成原因,综合评估纠偏可能性,对项目实施情况全面审核、客观评价、量化打分,确保评价结果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在全面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产出效益等情况后,宁波监管局重点抽取覆盖面广、涉及群众多、代表性强的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区县主管部门情况介绍,审核招投标及工程资料台账,勘察项目进展,实地查验项目建设质量,现场调研群众满意度,突出项目成效评价。

“规范化”管理 有效利用成果

突出问题导向,通过绩效评价和转移支付日常监管,深入查找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日常监管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项目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意见。这是宁波监管局一直在做的“基础”文章。

此外,宁波监管局坚持做好“深化”文章,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推动项目规范管理和资金规范使用,推动项目常态长效管理。

周大锋结合该局今年的绩效评价情况和近三年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持续监管情况,以宁波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为实例进行了剖析。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量大、涉及群众多、覆盖面广,一直是宁波监管局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宁波监管局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宁波市人才集聚效应不断增强,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需求不断增加,住房租赁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但评价组在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宁波市对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资金支持和投入存在不足。

宁波监管局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建议,及时关注政策变动情况,抓住政策窗口期。借助中央财政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东风”,在地方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下,宁波成功入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宁波监管局还持续跟踪督导该项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存在试点项目前期推进进度慢、项目绩效仍有待提高、年度间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宁波监管局及时指出问题,并提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土地供应、加快项目申报审评、完善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等针对性建议,推动以评促改,并积极向宁波市委、市政府反映,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宁波市加强了项目统筹协调,从市级层面牵头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通过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宁波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绩效不断提高,从年度绩效自评复审情况看,评分超90分,切实提高了财政支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