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管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监管相关要求,以抽查复核工作为抓手,着力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质效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4年,新疆监管局在对兵团提交的85份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材料进行整体复核的基础上,抽取了其中17项进行了重点核实,占自评资金总量的37.52%。通过抽查复核,发现包括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自评范围不准确、自评漏项、预算执行率和资金管理情况反映不准确、绩效指标管理不规范等10方面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新疆监管局发文向兵团财政进行了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工作建议。
兵团财政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印发了《关于兵团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情况的函》,向兵团有关部门、各师市财政局通报问题及有关情况,要求各部门、各师市加强绩效管理,结合通报有关问题,举一及三,查漏补缺,提高绩效自评工作水平。兵团财政局表示,将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考核。通过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