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财政局印发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旨在明确评价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绩效约束,切实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一是建立协同“硬”机制。明确评价各相关方主要职责任务,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和业务指导,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预算部门发挥主体责任,分类实施单位自评、部门评价,积极配合财政评价;第三方机构纳入信用管理平台,规范参与绩效评价,建立起“责任明确、协同推进”的评价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工作“硬”流程。逐步构建单位自评为基础、部门评价为主体、财政评价为引领的“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向实践取经,细化三类共20项工作步骤,规范评价流程,形成完备的业务链条;因类施策,针对评价对象和内容,分类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强化评价工作底稿支撑,建立起“程序规范、全程留痕”的过程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绩效“硬”约束。加强评价结果分析应用,落实评价整改责任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推动评价结果随决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同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建立起“激励约束、阳光透明”的结果应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