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财政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制度建设为依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为基础,绩效评价为手段,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将全面实施预算管理落到实处。
一、聚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
牢固树立“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龙头”的意识,加强从绩效目标制定到绩效目标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要求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格式填报“项目绩效指标表”,并逐级审核上报,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在安排2022年部门预算时明确规定,市级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填报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和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三个同步”即:预算申请与绩效目标同时填报、预算审核与绩效目标同时审核、预算批复与绩效目标同时批复。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各个环节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树立“谁申请资金,谁填报目标;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绩效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二、聚焦建章立制,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
为规范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制定印发《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的主体、方式、工作流程和规范、结果应用等,为推动新形势下我市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引。按照“共建共享、科学实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启动覆盖主要行业领域、指标科学合理、标准清晰明确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有机衔接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对各部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点对点”技术辅导,建成后的指标体系将为规范山西省太原市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三、聚焦绩效评价,助力建成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部门单位支出责任意识,绩效自评价全覆盖。组织安排市直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2020年所有预算项目(不含补充人员和公用经费项目以及涉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价,涵盖92个预算部门的2273个自评项目,评价金额70.93亿元。通过对各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2020年自评价表审核,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项目概述要素全面完整、绩效目标明确的19个预算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二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扩围增效。从市本级2020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中选取48个重点项目和5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教育、环保、医疗健康等各方面。按照“公开常态化”的原则,选取3个项目公开重点绩效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促进部门单位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三是2022年部门预算中,突出绩效导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按照“申报一批、评估一批”的原则,聚焦农业、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先行启动第一批13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四、聚焦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绩效中期运行监控是项目支出资金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预判预警,是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监控的有效手段。山西太原财政从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选取预算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截止8月底预算支出进度在50%以下的项目启动重点项目中期运行监控工作,在项目选取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