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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三个对标、三个注重” 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2022-11-22 11: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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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湖北监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发力,切实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 

  一、坚持“三个对标”,夯实评价基础 

  一是对标党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湖北监管局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局领导靠前指挥,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评价工作组,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从落实“四个最严”的角度谋划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对标工作方案,科学统筹部署。组织评价工作组学习研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湖北实际,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工作步骤和推进时间表。组织湖北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工作进点会,介绍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重点内容、指标体系、评分规则,强调工作节点,便于提高认识,强化配合协同。梳理查阅资料清单,要求相关单位梳理总结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准备佐证资料。三是对标工作规则,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学习《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规则(试行)》和《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规范编写《绩效评价通知书》并及时送达;规范工作底稿编制,做到一项一稿;规范撰写评价初步结论向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强化内控,确保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坚持“三个注重”,把控评价质量 

  一是注重资料核查与现场查证相互印证,确保评价内容全覆盖。资料核查采取由面到点,对全省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以及政策执行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全省资金分配情况、预算执行台账以及绩效自评情况,重点选取省本级、武汉市和仙桃市开展现场评价。现场查证注重由点到面,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体检”,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研判全省项目管理存在的薄弱点,确保各项指标评分结果互为印证,有理有据。二是注重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相互对比,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查看项目预算文本、项目支出明细账评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查看业务数据管理系统,逐项勘查国家下达的检测任务完成数量,对关键业务数据年度间增减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验证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对食品和药品健康有序发展是否发挥了积极作用,检测能力水平是否逐步提升。三是注重问卷调查和访谈座谈相互结合,确保真实完整了解情况。在现场评价阶段,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了解检测机构在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能力建设方面的困难;多次与业务部门相关同志进行访谈,了解年度工作重点、业务流程、制度建设和行业标准,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全省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做好“三篇文章”,切实发挥实效 

  一是客观进行综合分析。对所有工作底稿进行梳理汇总,按照指标体系进行“立体画像”,形成初步汇总意见。组织评价组内部开展交叉复核,及时组织学习每周政策答疑,统一评分口径,完善评价证据链条,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二是认真进行意见反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沟通评价初步结论和得分扣分依据,听取评价对象的反馈意见和情况说明。同时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金统筹、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三是着力强化监管闭环。分类梳理绩效评价工作收集的资料和数据,加强归纳分析,为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建言献策。全面总结工作方法,为谋划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思路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