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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宁夏监管局:三措并举 推动车购税绩效评价见实效

2022-11-23 13: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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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和使用“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宁夏监管局于近期开展宁夏2021年车购税资金使用管理重点绩效评价,高效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充分采用“线上+线下”工作方式,稳妥有序、灵活机动开展车购税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落实交通强国建设部署,稳妥有序组织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宁夏监管局党组提出的“高实深广”工作思路和“提质增效”工作目标,评价组以此次绩效评价项目对象为切口,深入了解宁夏在车购税资金管理使用及道路交通建设中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建设交通强国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刻领悟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分管局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担任评价组组长,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把握好工作节奏,有条不紊组织安排各阶段工作。三是抽调局内业务骨干、专业财务人员组建车购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实行项目责任制,明确评价组成员职责,调动发挥各类人才积极性,集思广益研究讨论开展项目评价。邀请公路建设领域专家授课讲解,借助专业力量深入相关情况和问题。四是结合宁夏地区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充分高效用好时间、人力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宁夏监管局党组坚持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驻地疫情防控要求,在综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开展前提下,科学安排开展车购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向财政部请示报告。在部里的关心和指导下,做好疫情防控,灵活机动调整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对政策、方案、评价实务等的学习,确保充分理解评价工作要求,为开展好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评价工作方案。树立底线思维,按照地区阶段性疫情防控要求,动态优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落实好“线上+线下”评价、居家办公和复工复产等措施,抢抓时间,尽力而为,确保评价工作不中断。三是与被评价单位建立高效良好的沟通评价渠道。主动协调自治区交通厅、财政厅、项目单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的沟通机制,及时通过线上资料提供、视频会议座谈调研、电话询问等方式多管齐下实施评价工作。四是要求评价组成员严格遵守所在地区防疫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临时封控、居家办公等措施。 

  三、明确“提质增效”工作目标,灵活机动实施“线上+线下”评价。 

  宁夏监管局以高质量完成车购税绩效评价工作为目标,增强全链条监管成果应用的理念,深入理解绩效评价结果在安排预算、加强管理、政策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灵活机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实施绩效评价。一是未雨绸缪,积极谋划“线上+线下”评价方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总结历次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车购税直达资金监管成果的基础上,提前确立“线上+线下”评价方式,并做好工作准备。二是把握时机,用好用足各种评价方式。单位办公期间,集中组织开展政策文件、问题答疑等专题培训,并与交通厅、财政厅、相关项目人员进行有效对接,指导督促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居家办公期间,评价组成员保持与被评价单位的联系,通过线上资料传递、电话沟通、视频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了解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组内部定期组织召开视频会,交流工作进展,统一评价尺度和口径,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及时报送周报。三是评价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归类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的相关情况和问题,组织与被评价单位开展线上座谈,听取相关情况说明。四是严格按照评价指标、评分规则,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评分,规范制作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