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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三举措”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绩效评价工作

2023-03-06 15: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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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安居工程落脚民生、关乎百姓,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聚焦基本民生,紧扣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好财政监管职能,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湖北监管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考量,充分认识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集中力量做好此项工作,局党组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骨干力量,成立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局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住审核关键点,统一工作口径,明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职能分工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压实工作责任 

  为贯彻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核要求,让老百姓真正享受这项惠民政策,湖北监管局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联动。一方面,加强横向沟通。主动与两厅对接,预先理解消化相关政策,力求吃透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财政部。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由两厅向各地下发工作通知,明确审核时间、标准、内容及工作底稿签署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纵向指导。督促两厅加大对全省市县(区)的指导力度,疏通绩效评价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督导各地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横向沟通和纵向指导,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有效发挥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为审核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把握审核重点,确保工作质量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财政预算监管的重要内容。湖北监管局开拓监管思路,把握审核工作重点,采取现场抽查与案头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根据湖北省情况,结合两厅上报数据,选取体量较大、代表性强的武汉市等三个地市作为样本评价对象,开展现场抽查。对于其他地市县,通过收集资料和数据,采用纵横对比分析法开展评价工作,即纵向比较往年数据、横向比较各市县数据。通过案头分析与现场抽查相结合,既能发现新问题,又能避免以偏概全,使评价工作更具全面性。同时,为确保审核工作取得实效,湖北监管局还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关注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监管内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湖北省实情,就重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发挥作用,体现惠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