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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四项措施”确保绩效评价成效

2023-04-28 14: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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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监管局围绕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改革目标,以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为核心,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绩效评价成效。

  一是主动谋划,完善机制。主动抓好绩效评价工作的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形成中央与地方相关部门“链式”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标准统一、步调一致、同向发力,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合理、有据可依。增加向部内司局请示频次,及时了解部内有关司局具体工作要求,站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高度干工作、想问题、提建议。密切与省级财政部门工作联系,及早收集绩效目标值及任务量等基础信息,依法依规整合资料,加强分析应用。以强化内控为引领,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推进各项绩效评价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操作,客观评价。 

  二是优化方法,助推深入。在做“全”上下功夫,多渠道收集被评项目的决策、管理、产出、效果等基础信息,综合分析、全面研评资金投入的产出和效果。在做“实”上下功夫,沿着预算资金管理资金流向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推动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执行同步下达、相互匹配。在做“细”上下功夫,按照科学方法分类选取评价样本,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代表性,真实、准确反映绩效实际状况。在做“严”上下功夫,注重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平,严肃认真。在做“长”上下功夫。构建监管局-地方财政-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长效联动监督评价机制。 

  三是关注过程,动态引导。始终将评价工作做到“早启动、早介入、早引导、早完善”,将评价过程适当延长时间区间,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达标为指引,敦促相关单位全面强化基础工作,加快项目实施,有效提升项目相关指标得分,从过去的“为打分而评价”,转变到“以评价为抓手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如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宣讲政策,防范于未然;对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问题,要求查明原因,列出工期计划,督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对于资金项目偏离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方向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资金使用。  

  四是评调结合,当好参谋。围绕部党组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结合绩效评价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上级部门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不断放大评价成效,提高评价成果利用。积极结合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反映和提出调整和完善政策制度的工作建议。多篇专题材料被上级部门采用,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认真按照部里工作要求,及时向地方财政和有关部门反馈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到位。通过绩效评价前期调研、过程介入,推动被评价资金项目积极推进、规范实施、有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