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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坚持“三导向”做好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2023-09-05 0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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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财政部广东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坚持“三导向”扎实做好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绩效评价,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理解把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重要意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切实保障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广东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研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内容,要求工作人员掌握此次工作涉及的相关政策,厘清工作重点。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准确把握绩效评价要求。广东监管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多次培训,反复推敲绩效评价工作的口径和具体标准,确保达到绩效评价要求,真实全面反映资金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情况。同时,对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和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建议,为财政部改进预算管理及合理安排以后年度预算资金提供参考。三是制定工作流程,夯实工作基础。本次绩效评价由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访谈座谈、资料核实、实地调查、专家评议、问卷调查、对比分析等方法,并充分利用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成果,全面客观反映补助资金使用绩效。选定实地抽查地市后,及时与相关部门经办人进行交流,强化沟通协调,提早介入审核,明确收集重点绩效评价资料材料的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二、多点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 

  一是聚焦重点,全面核实租赁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三个方向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的47个三级指标。通过综合运用问询、访谈、调阅资料、现场查看项目等方式,对每项三级指标各评价要点进行“刨根问底”式初步打分。二是突出合规,重点关注中央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情况。通过查看明细账、会计凭证、合同,以及实地抽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方式,及时指出资金使用不合规、执行进度低于预期等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并督促地方立行立改。三是规范程序,确保实事求是反映评价发现的问题。此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按“一指标一底稿”的方式制作工作底稿。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扣分事实均全流程记录,确保实事求是反映评价情况。加强与被评价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双方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成共识。 

  三、建立联动机制,坚持结果导向 

  一是加强各层级部门之间联动。横向加强与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处室沟通,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纵向加强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部门司局请示汇报,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二是形成通报整改制度。充分利用此前绩效自评抽审成果,要求业务部门及时反馈以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督促地方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审核情况台账,形成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广东监管局近年来连续跟踪核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建立审核台账,形成资金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