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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辽宁监管局:深入基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 绩效评价工作

2023-09-11 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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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期,辽宁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综合运用访谈座谈、资料核实、实地调查、专家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顺利完成辽宁省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方案,科学选择现场评价地区。评价组认真学习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指标和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时间安排等,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按照现场评价涉及的补助资金量原则上不低于被评价省当年补助资金总量30%的要求,选取沈阳、丹东和朝阳3个市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现场评价地区,第一时间通知被评价现场地区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是实地深入县区,精准开展重点评价。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逐一进行核对,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形成工作底稿。评价组深入县区基层,查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力争确保每一笔安居资金都花在刀刃上,都用在百姓身上。 

  三是重视现场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下基层实地走访,现场向安居工程的受益人群宣传国家大政方针,解释现行的安居工程政策,与受益群众谈心,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安居的所思、所求,并现场指导填写调查问卷,从现场调研的调查问卷上看,受访群众对国家的安居工程非常满意,并希望今后继续出台此类惠民政策。 

  四是做好沟通反馈,形成客观评价意见。积极做好与省住建厅和财政厅的沟通反馈,围绕住建厅和财政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认真开展复核。对于相关评分依据等政策把握不准情况,第一时间向监督评价局请示,并根据周报答疑情况,及时解决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口径问题,确保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评价得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