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曲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市民政局、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抽取的14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工作,相关工作取得积极长效。
一是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实现“双扩”。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范围由公共预算资金扩展到“四本预算”全覆盖并继续向债券资金延伸。抽取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项目也较上年扩增,监控资金103.38亿元比上年增加76.6亿元。
二是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实现工作“双推”。本次选取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的14个项目,普遍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不合理、不完整、可考核性不强等问题,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的过程中,评价组通过对项目现有绩效指标进行梳理,并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针对项目特性设置共性或个性绩效指标体系,推动了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的管理,完善了市级共性或个性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报告质量提升。参照财政绩效评价做法,评价组设置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指标体系,并参照评级指标体系逐项评分。其中:一级指标3项,包含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资金监管三个方面,二级指标13项,三级指标20项。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评分体系形成有助于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结果应用的实现。
四是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保持工作连续性。对连续纳入监控的项目,以前年度绩效监控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下补助资金、曲靖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工作经费、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个项目,2020年、2021年均被抽取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评价组对项目2020年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在2021年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对上述三个项目2020年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提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评价组认为被评价单位对存在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是未按整改报告要求补充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保证项目绩效目标量化、细化、可考核,2021年再监控结合上年情况一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是绩效监控再评价更客观科学。绩效监控再评价明确了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次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是阶段性评价,项目实施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或实施过程中,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工作关注了评价期内影响项目执行的问题,不是对项目绩效的完整评价。由于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存在差异,且目前处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的完整性和年度应完成绩效目标均存在不确定因素,项目整体绩效情况难以全面反映。出具的绩效运行监控再评价报告均以市级主管部门、抽样县(区)主管部门提供资料及现场了解情况为基础,市级主管部门、抽样县(区)主管部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性予以负责;未抽样县(区)主管部门,直接采用县(区)主管部门上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