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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四个注重” 扎实开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022-03-25 1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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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日前,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创新评价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一、注重政策学习,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一是组织学习政策文件。年初,财政部下发了最新的《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讨论,掌握评价方法,统一评价思路,确立评价要点。二是有序推进工作安排。制定我局绩效评价整体实施方案,对绩效评价对象、内容、方法、依据、要求、时间等进行详细安排,明确评价工作步骤及完成时点。

  二、注重把握节点,从严从实开展评价工作。一是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结合最新的文件要求和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采取案头审核与非现场重点抽查方式,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按时保质上报审核报告。二是把握政策要点,夯实审核基础。年初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的内容、方式、范围均有较大变化,特别是新增加了租赁住房保障的有关内容,为此,评价组细致拆分绩效评价的各个指标,梳理评价标准,确保尺度一致、标准明晰。

  三、注重沟通反馈,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公允。评价中,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组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并制作工作底稿交资金使用部门签证。形成评价初稿后,及时反馈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充分沟通,交换意见,保证整体评价质量。针对被评价单位反馈的意见,再次进行组内讨论。最终在充分考虑反馈意见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及时上报财政部综合司。此外,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督促地方加强管理,及时整改。

  四、注重调查研究,做到评价和调研相结合。评价组结合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情况,就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在绩效评价的同时,强化政策研究和思考,把握政策热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等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力争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提炼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推进全局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