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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创新机制 高效完成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2022-12-05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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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车购税资金,按照财政部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安排部署,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厘清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完成天津市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助力地方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一、创新思路科技发力,有效突破疫情防控瓶颈

    绩效评价期间,抽查项目现场面临多轮次疫情封控,为做好项目现场评价工作,我局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综合运用无人机、BIM系统、天津综合交通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评价项目的完工进度、路面完整度、路面平整度、车流量、模型构建等情况进行观测评估;利用收费站电子收费系统,远程采集流量、车型、缴费情况等相关数据,辅助评价抽查项目的收益情况,真实客观反映了工程质量及实施效果,有效提升了指标评定的效率及质量。

    二、结合监管职能,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按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财预〔2021〕88号)行使转移支付监管和直达资金监控相关职责,对发现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及时关注并采取措施;对涉及问题的区财政下达预警提示,督促相关单位予以纠正,并对同类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举一反三,促进资金及时下达、规范国库支付流程,强化预算支出刚性,提升动态监管质效。

    三、加强沟通交流,构建重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访谈、座谈、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被评价单位的沟通交流,根据收集的各项记录及现场抽查情况,客观分析反映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综合考量天津市市本级直接管理的公路项目实施方式及抽查项目实际运营模式,充分听取被评价单位的反馈意见,形成客观全面的绩效评价结论。同时,结合绩效评价项目开展情况,与管理部门建立综合货运枢纽、“四好农村路”建设、公路养护管理等公路领域重点项目跟踪调研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公路领域资金保障、提升中央资金使用效能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