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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西监管局:以评促管 做实重点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

2022-12-05 15: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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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对山西省2021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综合运用“前期准备—细化分工—现场评价”三步工作法,对抽选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全流程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为推动山西省交通事业提质增效提供重要参考。

  一、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抽选项目在计划方案合理性、基础管理信息完备性、投资计划完成率、项目质量合格率、成本控制情况、安全生产、环评审批要求落实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表现良好。但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重视。 

  一是项目实施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履约过程中补签合同,且合同签约、变更存在一定随意性。二是地方财政资金未按要求落实到位。部分财政困难区县,在项目开工后,无法满足资金配套要求,造成资金缺口,甚至出现“半拉子”工程。三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计量、支付手续滞后繁琐,加之投资补助资金需与地方配套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同比例拨付,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支付。四是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违反贷款合同约定,违规将项目贷款用于资金拆借五是农民工利益保障不到位。个别项目对农民工聘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未开设工资专户和保证金专户、未及时发放工资等现象。六是征地拆迁补偿款支付不及时、手续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补偿款,个别项目存在合同未明确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手写“白条”收据等现象。 

  二、相关意见建议。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交通强省建设,拟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制定业务管理制度,降低项目实施风险。项目实施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各类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各方面作详细要求和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落实地方配套责任,强化建设资金保障。调整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加大财政对交通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地方财政配套责任落到实处。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三是优化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效益效能。严格遵循预算安排和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持续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既要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又要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社会整体效益。项目实施单位要重视工程安全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征地拆迁补偿款及时、合规发放,不断提升交通工程的社会价值。